“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全面促進資源節約,轉變資源利用方式,也提出來要深化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改革。從這個角度來看,目前電價改革還需要深化,同時也面臨著不少的挑戰。”11月25日,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總經濟師李英在第四屆“能源·電力·發展”論壇上就加快電價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李英認為,目前的電價體系至少存在三個不適應:一是煤電價格關系不適應越來越高的電力安全供應需求;二是電價體系和機制不適應清潔能源科學發展的需求;三是偏低的電價水平難以適應嚴峻的節能減排形勢要求。
完善并及時推進煤電價格聯動機制
“影響煤電價格關系的根本原因不是市場煤、計劃電,而是當前的煤電價格關系不適應越來越高的電力安全供應需求。”李英認為。
近年來,由于各種因素使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執行不及時、不到位,火電一直處于虧損狀態,五大發電集團到目前火電仍有每千瓦時2~3分的歷史欠賬,今年1~9月五大發電集團火電板塊總虧損達128億元。
李英表示:電力市場中的長期合同價和現貨價,以及國際原油的期貨價和現貨價都不是雙軌制。即使以現貨市場價格為基礎決定全部電煤價格,也解決不了煤電價格矛盾,還可能會因全部電煤價格一起波動帶來更多的新問題。
對此李英建議,應該對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進行完善并及時執行,降低電煤價格聯動幅度,同時下調發電企業消化電煤價格比例,如在5%~10%之間,在保持發電企業議價動力的同時,盡量減少對燃煤成本變化的扭曲;建立全國統一的電煤長期合同和現貨市場平臺,并對運輸價格進行嚴格監管,參照國際市場價格對電煤制定最高限價。
現行電價機制不適應清潔能源發展需求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設美麗中國,并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五位一體”總布局中。對于電力行業而言,繼續加快清潔能源發展,將是落實十八大精神、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但李英認為,現行電價體系和機制已不適應清潔能源快速、科學發展的需求。
據了解,在電力運行環節因為沒有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峰谷分時的價格機制,難以引導電廠發揮調峰潛力,影響對清潔能源的吸納能力;在電力接入和輸送環節,促進清潔能源大規模、遠距離輸送領域的價格體系尚未形成。李英表示,“部分新能源接入系統工程補貼不足,大規模風電所在地電網必需的網架加強投資尚未納入補貼范圍,影響風電有關電網工程的建設。”此外,在消費環節,目前還沒有建立起來比較完善的鼓勵錯峰用電的價格體系。對此,李英建議在電力運行環節,打破現行平均上網電價,均實行峰谷分時標桿上網電價;水電按流域實行峰谷分時標桿上網電價,建立健全發電輔助服務價格、抽水蓄能電站和儲能價格機制;在電力輸送環節,適當提高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接入系統的補貼額度并將送出省因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發電配套送出需要的網架加強工程納入可再生能源補貼范圍;在用電環節,全部電力用戶實施峰谷電價和季節性峰谷電價,加大價差,居民用電逐步實行峰谷分時階梯電價并盡快制定電動汽車充換電價格。
電價結構調整引導助推節能減排
2011年國家電監會發布的《電力節能減排通報》顯示,2010年,電力行業消耗了全國55.1%的煤炭資源,在能源轉換過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國的42.5%,排放的二氧化碳約占全國總量的50%。面對嚴峻的節能減排形勢,業內人士認為,偏低的電價水平難以適應形勢要求。“我國電價水平長期偏低。”李英表示,“按購買力平價(PPP)計算,在包含美、英、日、墨西哥等國在內的38個國家中,我國電價居倒數第四,僅為平均水平的56%。”從能源比價關系看,2011年我國居民電價和居民氣價比價為2.1,工業電價與工業氣價比價為2.4,與美國、巴西等可獲得數據的12國家相比,水平較低,表明電價水平偏低。數據顯示,從2003年以來我國電力行業總資產利潤率平均值僅為2.4%,遠低于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的29.6%、煤炭行業的7.9%。據了解,我國的能源消費總量是日本的4.7倍;能源消費總量略超美國,但經濟總量僅為美國的37%,可見我國的能源消費方式亟需變革。
李英認為,低電價對節能減排引導力不足。他建議,加快疏導電價矛盾、調整電價結構,促進節能減排。具體來講,一是建立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輸配電價聯動機制,反映一次能源價格變化對電價的影響,及時傳遞價格信號,引導用戶節能節電。二是對各類用戶實行以供電成本為基礎的差異化調價機制,逐步優化階梯電價,緩解各類用戶的交叉補貼矛盾。三是制定適應電力對其它能源進行合理替代的電價政策,提高電能在終端能源中的比重。
(關鍵字:電企 電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