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印發《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實施細則》,加快推進全省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積極調整煤炭產業結構,提高煤炭工業生產水平。
山東省明確,將淘汰六類落后產能煤礦:不符合煤炭產業政策、礦產資源規劃和礦區總體規劃的,單井產能低于30萬噸/年的,亂采濫挖、資源浪費嚴重、采區回采率連續3年平均低于50%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人力或畜力運輸煤炭、掘進工作面采用手鎬掘進及人力裝巖的,存在煤與瓦斯突出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經論證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的,明令禁止或要求淘汰的其他類型煤礦。
同時,山東省鼓勵大型小煤礦,對淘汰煤炭落后產能任務較重且進展較快地區以及實施采煤機械化改造、兼并重組后的小煤礦,在產業升級、安全改造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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