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陜西延長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輕烴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榆政環批〔2019〕2號
陜西延長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審批輕烴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陜延中能化字[2018]102號),結合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技術評估報告(榆環評函[2018]143號)、靖邊縣環保局預審意見(靖環函[2018]350號),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靖邊能源化工綜合利用產業園區,企業現有主要工程包括原省環保廳批復的180萬噸/年煤制甲醇、150萬噸/年重質渣油熱裂解(DCC)及下游產品綜合利用項目,目前已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有項目DCC裝置實際操作中,乙烯、丙烯產量未達到原設計產能,針對現狀進行了填平補齊工程,省環保廳以陜環批復〔2017〕283號文件對《陜西延長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靖邊能化園區煤油氣資源綜合利用一期啟動項目填平補齊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予以批復。
由于填平補齊工程正處于建設階段,為彌補其正式投運前下游聚烯烴裝置的原料缺口,本次擬以外購費托石腦油等為原料,新增1臺裂解爐,裂解規模為11.7萬噸/年,裂解產生的氣體并入現有DCC裝置分離單元進行處理,將現有DCC裝置重質渣油原料由150萬噸/年下降為142.5萬噸/年,并同步建設相應的輔助設施,調整后實現原150萬噸/年重質渣油催化裂解設計工況下的雙烯產量。項目總投資2323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4.1萬元,占總投資的0.45%。
經審查,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要求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和控制。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可做為項目實施的依據。
二、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1、按照環評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確定污染防治分區,采取分區防滲并按要求落實地下水監控計劃。
2、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要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臨時儲存、運輸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廢物的相關規定,同時要加強環境風險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修編現有項目風險應急預案,將本項目風險防范內容納入總廠預案。
3、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應控制在氮氧化物19.288噸/年以內,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政策》和《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控制污染物無組織排放。
4、你公司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規劃控制,現有廠區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再規劃建設醫院、學校、居民點、食品醫藥生產企業等敏感目標。
5、待在建的填平補齊項目運行后,全廠烯烴產量不得超過批復的總產能。
三、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開展施工期工程環境監理。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工程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該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自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工程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五、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靖邊縣環保局應負責該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市環境監察支隊對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六、建設單位應在環評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的環評報告書送靖邊縣環保局備案,自覺接受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監管。
榆林市環境保護局
2019年1月3日
(關鍵字:甲醇 輕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