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大連11月12日電(記者白涌泉、郭翔)大商所近日發布通知,就乙二醇期貨合約及相關規則內容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根據此次公布的合約內容及交易細則、交割細則修正案征求意見稿,乙二醇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為1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是1元/噸,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月份為1到12月份,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別為合約月份倒數第4個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個交易日,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
根據我國乙二醇市場的物流流向流量特點、各地間的價格規律,大商所擬以江蘇為基準交割地,浙江省、上海市、廣東省、福建省為非基準交割地,升貼水設置為0元/噸。交割倉庫選擇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廣東省、福建省等主要消費和物流集散地的罐儲企業,在交割區域內符合條件的現貨企業現在可以申請交割廠庫。
我國有超過74%的乙二醇用于生產滌綸等聚酯纖維,是化纖產業的重要原料之一,乙二醇行業的健康發展對于保障化纖供給、穩定化纖產業意義重大。
(關鍵字:乙二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