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國務院國務院正式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計劃》),提出要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采取經濟、技術、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21個重點行業的“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且在2015年再淘汰煉鐵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量箱。
《計劃》還提出,到2016年、2017年,各地區要制定范圍更寬、標準更高的落后產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產能。
按照工信部2011年年底下發的“十二五”工業領域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十二五”具體目標任務分別為:淘汰煉鐵落后產能4800萬噸,煉鋼4800萬噸,焦炭4200萬噸,電石380萬噸,鐵合金740萬噸,電解鋁90萬噸,銅冶煉80萬噸,鉛(含再生鉛)冶煉130萬噸,鋅(含再生鋅)冶煉65萬噸,水泥(含熟料及磨機)3.7億噸,平板玻璃9000萬重量箱,造紙1500萬噸,酒精100萬噸,味精18.2萬噸,檸檬酸4.75萬噸,制革1100萬標張,印染55.8億米,化纖59萬噸,鉛蓄電池746萬千伏安時。
對于鋼鐵行業,即在“淘汰煉鐵落后產能4800萬噸,煉鋼4800萬噸”的基礎上,新增了“2015年再淘汰煉鐵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的目標量。
值得說明的是,按照《鋼鐵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十一五”期間,我國共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2272萬噸、煉鋼產能7224萬噸。
此外,《計劃》要求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修訂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行業準入條件,明確資源能源節約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有條件的地區要制定符合當地功能定位、嚴于國家要求的產業準入目錄。
同時,加大環保、能耗、安全執法處罰力度,建立以節能環保標準促進“兩高”行業過剩產能退出的機制。制定財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產能過剩“兩高”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發揮優強企業對行業發展的主導作用,通過跨地區、跨所有制企業兼并重組,推動過剩產能壓縮。嚴禁核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
并且,堅決停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認真清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越權核準的違規項目,尚未開工建設的,不準開工;正在建設的,要停止建設。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
《計劃》還要求對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針對節能減排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裝備,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到2017年,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關鍵字:國務院 煉鋼 產能 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