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晚間公告,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全票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投資建設“第二期年產2.4萬噸電池級單水氫氧化鋰項目”的議案》,基于市場環境及項目最新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公司擬終止投資建設二期氫氧化鋰項目。本次項目終止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該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自公司審議通過投資建設二期氫氧化鋰項目以來,公司結合市場情況、資金狀況等因素審慎推進二期氫氧化鋰項目建設相關工作并靈活調整項目建設節奏。目前,結合產品市場情況、一期氫氧化鋰項目運行情況及公司經營發展規劃,在綜合審視二期氫氧化鋰項目的前期投入和預計未來資本投入、未來運營費用、項目執行進度、預計未來現金凈流量等情況后,公司認為繼續建設二期氫氧化鋰項目將不具備經濟性。為避免進一步資源投入的浪費,減少潛在的經濟損失,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基于審慎性原則,公司決定終止二期氫氧化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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