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28號),自2013年1月1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例》。“至此,我國稅種總數由19個減至18個。”財政部稅政司相關負責人說。
1991年,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例》,并于同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稅暫行條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一般簡稱為投資稅,它的開征,在調控國民經濟、遏制投資膨脹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上述負責人介紹說。
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后,為了鼓勵社會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減輕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國務院決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暫停征收投資稅,一直延續至今。
據了解,投資稅以在我國境內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內資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對外資企業、個人不征收此稅,按照14個行業類別實行差別稅率。停征12年后再看此稅,一般認為此稅計劃經濟色彩較濃,政策效果往往滯后于經濟形勢發展,調控的力度和時限客觀上難以準確把握,運用不當反而會對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抑制產能過剩和調整投資結構,主要應依靠國家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法規等經濟法律手段,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措施,繼續保留投資稅的意義不大。”該負責人表示。
“為什么要選擇現在這個時點來宣布取消投資稅?”該負責人回答:當前世界經濟復蘇的曲折性、艱巨性進一步凸顯,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取消投資稅有助于增強市場主體投資的積極性,樹立長期穩定投資的信心,對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具有積極意義。
近年來,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國務院先后取消了屠宰稅、筵席稅、城市房地產稅等稅種。“投資稅是現行稅制中唯一暫停征收的稅種,繼續保留該稅種并停征,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稅制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取消投資稅有利于簡化和規范稅制,使我國稅制建設更加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另外,其他國家(地區)基本沒有專門抑制投資的稅種。”該負責人解釋說。
另據記者了解,我國目前共有19個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煙葉稅、關稅、船舶噸稅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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