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近日發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簡化審批程序工作細則》公告,明確化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等17類產品試行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
簡化后的審批程序取消了發證前產品檢驗,并將現場審查環節后置。改由企業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企業提交申請和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之后接受現場審查。
本次公布的《細則》對簡化審批程序核發事項的申請、辦理和后置現場審查管理進行了具體規定,標志著生產許可證簡化審批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關鍵字:化肥 生產 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