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山東省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2024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實施細則》及《2024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
《德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修訂主要內容包括:新增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類型。購買德州市行政區域內(德城區、天衢新區、陵城區及各縣市區)首套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人可以是購房人和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此政策暫定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購買法拍房可以提取購買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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