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金屬導報》報道,5月16日起,贊比亞礦業公司將更嚴格的實施稅務監管。
法令稱,受監管的資金包括出口超過1萬美元的銅礦、錳礦等礦產品所得以及離岸資金的存款。該法令將于5月16日實施,旨在監管公司轉移從出口銅礦、錳礦、寶石中賺取的資金。
據悉,在贊比亞的主要銅礦商包括金川集團、中國有色礦業集團、印度礦業集團韋丹塔資源Konkola銅礦公司、嘉能可Mopani銅礦、第一量子礦業公司和加拿大巴里克黃金公司等。
法令規定,出口商應在發貨60天內,將所得貨款匯到贊比亞商業銀行。如有違規,公司管理層將被判入獄,刑期最長達10年。
如果公司將股息支付、償還貸款、管理費用以及進口設備的這部分資金轉移到離岸銀行,公司應提交支持文件,并需獲得許可。公司如果將貸款轉移到離岸銀行,應向贊比亞中央銀行公開利率、貸款期限以及償還期限。
贊比亞此舉是為抑制稅收損失,據悉,贊比亞每年逃稅金額達2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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