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宜春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億平方米光伏組件封裝用POE膠膜擴建項目(重大變動)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受理情況的公示。
項目由來
2021年6月,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宜春市益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億平方米光伏組件封裝用POE膠膜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1年12月15日取得宜春市生態環境局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出具的《關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億平方米光伏組件封裝用POE膠膜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宜區環評字〔2021〕28號)。目前該項目正在建設中,已安裝部分設備。
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與原環評及批復內容存在變動,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1)項目建設地點發生變化,原環評批復的建設地點位于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發大道32號,中心地理坐標為E114°23 ′53.498″,N27°52′13.163″,變更為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春潮路666號,中心地理坐標為E114°23 ′45.928″,N27°52′22.510″,變更后的廠區地址位于原廠區北面20米處。
(2)生產工藝調整,主體生產工藝不變,新增邊角料的破碎工藝,邊角料經破碎后返回投料工序利用;
(3)調整優化項目部分生產設備,新增2臺分切復卷機和3臺粉碎機;
(4)由于建設地址變更,生產布局進行相應調整;
(5)新增一個破碎廢氣排放口,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橡膠和塑料制品工業》(HJ1122-2020)5.1.5.2.5 排放口類型:簡化管理排污單位的廢氣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項目為C2921塑料薄膜制造,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屬于簡化管理排污單位,因此新增的破碎廢氣排放口為一般排放口。
反復調整項目
第一次調整:2021年3月,明冠新材發布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原募投項目“年產3,000萬平方米太陽能電池背板擴建項目”和“年產1,000萬平方米鋰電池鋁塑膜擴建項目”因項目采購的生產設備降價、生產設備工藝技術提升等原因,在保持原募投項目產能不變的情況下,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資資金將有剩余。節省的多余資金擬用于建設新增的“年產1.2億平米光伏組件封裝用POE膠膜擴建項目”。POE膠膜項目投資約1.94億元。
當時,有分析指出:POE膠膜所在的太陽能電池封裝膠膜市場集中度較高、頭部效應顯著,主要企業現有產能和在建產能與市場需求量基本匹配,而報告期內明冠新材太陽能電池封裝膠膜業務收入規模較小、產品毛利率僅為2.13%,庫存商品也存在退品及次級品的情形。
第二次調整:2022年4月,明冠新材發布定增公告:此次擬募資20億元投建“明冠鋰膜公司年產2億平米鋁塑膜建設項目”“明冠鋰膜公司年產1億平米鋁塑膜建設項目”“嘉明薄膜公司年產1億平米無氟背板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此番擴張的項目正是前一年調減的項目——鋁塑膜。
項目延期:2022年12月14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公告。
延期原因:本次募投項目“年產1.2億平米光伏組件封裝用POE膠膜擴建項目”延期,主要因受新冠疫情影響,各地采取了較為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及人員流動受限,物資采購、物流運輸受到一定影響,施工人員流動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項目的工程施工進度。
(關鍵字:P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