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鐵合金、電解金屬錳生產企業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2015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修訂發布了《鐵合金、電解金屬錳行業規范條件》和《鐵合金、電解金屬錳生產企業公告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3號,以下分別簡稱規范條件、公告管理辦法)。為做好與依據原準入條件開展的鐵合金、電解金屬錳生產企業準入公告管理的銜接,引導和推動“十三五”期間鐵合金、電解金屬錳行業節能減排、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政策宣貫
公告管理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提升行業發展質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加強規范條件和公告管理辦法的宣傳解讀,指導和督促企業落實相關要求,主動開展協調和服務,認真做好鐵合金、電解金屬錳生產企業公告管理工作。要加強與發改、國土、環保、安監、財稅、金融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做好政策銜接,積極推進鐵合金、電解金屬錳企業兼并重組尤其是減量化重組,推動形成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
二、做好工作銜接
(一)2016年起,我部將按照規范條件和公告管理辦法的要求,受理鐵合金、電解金屬錳生產企業公告申請,實施規范管理。
(二)對2016年前已公告的企業,實施動態監管,相關要求如下:
1.硅鐵、工業硅、硅錳合金、高碳錳鐵、高碳鉻鐵等品種鐵合金企業和電解金屬錳企業,要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在2018年底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在2020年底前)全面達到規范條件要求。如,鐵合金企業要抓緊完善余熱和煤氣綜合利用設施等,電解金屬錳企業要抓緊完善酸霧吸收裝置等。
2.其他品種鐵合金企業,規范條件和公告管理辦法已明確不再納入管理范圍,將分批在2018年底前撤銷之前已公告企業的資格。
三、嚴格按要求組織公告申報
各地要嚴格按照規范條件和公告管理辦法要求,堅持“沒有合法合規項目建設手續的不予公告、工藝裝備達不到規范條件的不予公告、節能環保安全設施不齊全的不予公告、能耗排放指標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公告、受到環保安全等處罰且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公告、存有應淘汰落后產能的不予公告”的原則,嚴格核查把關,從嚴落實要求,認真負責做好公告申報工作。
四、開展監督檢查
各地要按照公告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對照規范條件,對2016年以前已公告的企業分批滾動開展監督檢查(每年檢查企業名單另行通知)。要對公告企業法人名下的所有鐵合金、電解金屬錳項目(含公告后新改擴建項目)建設手續、生產裝備、節能環保安全設施等方面情況進行逐項檢查,提出檢查意見。對存在問題的企業,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我部將適時進行抽查。對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公告企業,按照“有進有出、動態監管”原則,將撤銷其公告資格。
五、及時報送材料
請各地于每年9月底前,按照公告管理辦法規定的格式要求,將公告申報和監督檢查材料(一式兩份)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司),同時將相關表格材料電子版發送至cyjgc@miit.gov.cn。鐵合金、電解金屬錳生產企業公告管理為一項日常工作,今后各地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定期集中報送,不再另行通知。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志分 唐軍
聯系電話:010-68205194 68205189
傳 真:010-66023282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6年6月15日
(關鍵字:工信部 鐵合金 硅鐵 工業硅 硅錳 錳鐵 鉻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