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網站26日消息,為更好地適應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發改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了調整,形成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現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鼓勵類項目中,增加了“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和“核電站應急搶險技術和設備”等項目。
(關鍵字:產業結構 還上風電機組)